我在想这么一件事,这个租客并没有拖欠房租,说明基本面做到了
他不缴纳物业费,是不是你们当初没有专门聊过这个费用,而市面上一般默认物业费是业主承担
情形 物业费承担方 法律风险说明
合同未约定 业主(出租人) 物业公司可直接向业主追缴,承租人无法律义务缴纳
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 承租人需按约缴纳,但业主仍负连带责任(物业可同时向双方主张)
承租人拖欠物业费 业主需先行垫付 业主垫付后可依据租赁合同向承租人追偿,或从押金中扣除
【 在 yanzhao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律师您好,我把一套房子出租给租客,租期一年,押金6500元,租房合同约定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都有租客承担,租客在租赁期间一直没有交物业费(物业费每个月一千一百多,一年就是一万多),如果租客在租赁期满了以后直接搬走,不结清物业费等费用,我应该怎么让她履行合同,结清欠费。现阶段我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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