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买房,约定日子物业交割。结果快到日子了,业主说物业交割是物业交割,腾房是腾房,没有约定啥时候腾房,他没想到这么快,他前些日子又把房子续租出去俩月。原业主一家都学法律的,链家制式合同确实没写腾房时间,只有物业交割时间。从此多个心眼,再买房补充协议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啥时候腾房。
【 在 luoji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同约定过户后一个月内腾房,原业主要求多住,理由是,合同约定的是最迟1.10号之前完成过户,按照合同他们住到2.10号没问题的,所以这个房子他们可以持有到2.10号,虽然我们12月份就过户完成,他们说那是因为他们让我们了,他们吃亏了,他们完全可以拖到1.10号过户都没问题。。。。。。让腾房也可以腾,说是我们是既得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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