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力在于,户口法律上只是公安局的一种档案而已,跟住建委法院都没有没有关系。公安局自己不更新档案信息,法院和住建委没办法。公安局也不能要求住建委告诉他们房屋变动情况,所以要求个人自己去公安局更新信息,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家的房子先不管。
: 就是私人产权的房子,经产权人申请,将挂在该房子的其他人户口统一迁到所在地派出所一个特殊集体户里。一旦户口落到这个集体户,除了迁出,办不了任何其他业务。
: 这件事实施起来难度在哪儿?阻力在哪儿?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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