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LPR是在MLF的基础上,18家银行加减点平均形成的,MLF是央行定的,但以此说明LPR就是央行定的,那就没道理了,至少与之前央行说基准利率是多少就是多少相比,进步了很多
第二个,严格意义上说,不算撕毁原条约,相反,是给了你更多选择
按比例上下浮动与加减点,只是算法不同,并没有本质区别
【 在 vivivin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个问题,要先搞清楚LPR 1-year是怎么来的,其依据的MLF利率又是怎么来的?LPR 5-year又是怎么来的?大家对LPR不报信心,不是因为阴谋论,而是理性分析。
: 第二个问题你说的没错,但这里最恶心的是,国家撕毁原有条约。
: 关于你的补充,存量房贷规模太大了,100万亿,你说银行不盯着存量,我还真不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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