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见够了纠纷的专业人士认为收到全款再交房才是最公平的。也能减少潜在的纠纷。建议大家都这么操作。
因为虽然房产证换了名子,但是买家钱还没给够呢,钱房两清。钱房两清。钱房两清。
给够了钱,房才真正是买家的。这么说明白了吧。
【 在 sweetm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卖家,我准备收到全款后再交房,这样对我更稳妥
: 同时我也在想是不是理论上过户后就应该算是买家房子了?这样实在不行我提出过户后给买家付租金,是不是对买家更公平?
: 想让双方都公平,听听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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