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隐瞒重大事项啊,不管房主有意还是无意
考虑解约吧,要不就总房款往下减20%
【 在 spring1214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过户了,发现房子里还有前任房主的户口。合同里约定的没户口。但没提有户口怎么处理。只是约定了过户时间,到时间过不了户的话,他需要赔偿房价的20%。
: 房主找到前任房主了,每次都说同意迁走,但要先买房。一个月了也没迁走。其实他有一套房子在他名下,只是涉及到一点纠纷,他不想迁进去。
: 不知道为什么,房主不想走司法途径让他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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