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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locoroc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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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了一个二手房,签了合同,交了100万定金,网签也做完了,合同约定的是11月15日前必须面签,如果卖家延迟超过15个工作日(到12月6日),买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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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
: 1、房子有抵押,卖家称没有足够的钱解抵押,导致面签迟迟不能完成。
: 2、卖家通过中介寻求垫资帮助解抵押,中介经过审查发现卖家的个人征信很差,不敢借钱给卖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几乎已经可以肯定卖家没有能力解抵押。
: 3、我们需要贷款接近200万,没有能力全款买下该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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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应该做什么?
: 1、是否需要等待到12月6日才能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 2、在12月6日之前我应该做哪些准备?是否申请冻结房子避免房东跑路之类的?
: 3、法院判决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判决结果会不会出现执行困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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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老百姓100万已经是大数,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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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CLT-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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