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上了十大了。我是第一次卖房,我2008年买房,2010年入住,住了十年,现在卖房,看来对这里面的潜规则真是无知了。看来这是二手房行业的灰色潜规则啊。
【 在 nickelllq 的大作中提到: 】
: 昨天和今天经一个小中介公司撮合,我和一个有购买我房子意向的客户面谈,我今天上午仔细看了中介公司拟定的合同,发现我的三百万的房子被做成了一百八十多万的房价加上一百多万元的装修的总价格,就为了让客户少贷款。真够卑鄙的。我当场就翻脸了,不签了。当然我也绝对不会把房卖给那家有意向的客户,也不会和那家小中介公司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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