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楼主,继续起诉这帮无赖
有过类似经历:
帮解押,过户完,卖家不迁户,拍出精神病病例,威胁合同无效。
当时手里证据更少,楼主还有录音,我只有卖家手写的收据。
起诉过程中,卖家还找律师继续威胁,要我撤诉。
后来跟法官表明态度,要求司法鉴定,最后卖家认怂了。
给楼主建议:
除了查伪造病例外,另一条线,搜集事实证据,当初房源是谁挂的,中间各种手续是谁签的,中介全程参与,也有责任作证,各种事实证明卖家有完全行为能力。
以后买房都得尽调对方的行为能力了。如果是已婚,一定要有配偶的签名;如果是老人独居,还得有子女的签名。这样即使房主无完全行为能力,也有法定监护人的同意了。
【 在 monkey80 (monkey) 的大作中提到: 】
: 2016年1月29日,我通过链家地产与葛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购买其位于海淀区某小区房屋。合同签订当天,葛某与我、中介谈笑风生,愉快成交(有录音为证)。签订合同后,我按照约定支付了45万元定金,葛某也按约定做了解抵押手续。3月初,北京房价普涨,葛某表示自己的房
: 万般无奈,我于2016年3月2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葛某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经过两年半的漫长等待,2018年9月14日,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葛某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据现有资料不足以确定被鉴定人葛某2016年1月29日签订房屋
: 由于这个所谓的“病历”和姜涛的证词,法院一审认定葛某在签订合同时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判决合同无效,所有诉讼、鉴定费用由我承担,45万元定金不退,由我另行立案起诉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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