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已经驳回一审判决了,发回重审。
司法鉴定帮我证明这一点没用啊,一审法官没采纳,还好二审采纳了。
你可能误会葛某了,她本身是安定医院的职工,不是那里的病人,之前在药房上班,后来自称精神病,被转岗到后勤打扫卫生。
【 在 elizabethxxy 的大作中提到: 】
: 抛开lz的案件不谈,葛某可能确实是个精神病人,只不过病情轻微,可以不被强制关起来,甚至在精神病院里从事一些雇员的工作。。精神病院会让病情轻微的病人做一些简单的日常工作,就跟监狱差不多,监狱里会让表现好、剩余刑期不多的人做一些简单的监狱管理工作。
: 但是她出售房子的一系列操作,显然符合正常人的行为。精神病人做事是不会那么有逻辑的。你只要能证明她在出售房子、签字等等一系列操作是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行为,就行了。第三方司法鉴定已经帮你证明了这一点。安定医院的病历只能证明葛某是个精神病人,不能证明葛某在出售房子的一系列操作的过程中一直在犯病状态之中。而且安定医院是葛某供职的单位,本身就应该司法回避。
: lz你可以死磕到底,要么二审官司赢了,要么继续打官司,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要是判你输,你就把法院的判决书贴到网上,以后别人买二手房会要求房主出具精神状态鉴定,否则没人敢冒险买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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