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催一次,一直说要去安定医院取证,后来遇到疫情,停了8个月。刨除疫情因素,也已经7个月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在 cvbyuy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没有托人去打听为啥一年半还没开庭。是一般情况下都等这么长时间呢,还是疫情影响积攒的待审理的案件太多,还是其他原因,总的明白怎么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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