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遇到,上家的诉求自己到手多少。第一版意向合同写明到手多少。
另有一套拆迁中,拆了、还没给回迁,刚好几个月空窗期查出来唯一。
按合同来,都给省了。
然后加上房价几个月涨了,估计有些恼怒。交房时拆得哪个干净。
【 在 musewoo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不久买了个房子,房主当时以为自己是按二套计税,所以房价降低了38万,规定双方的税都由我来承担。我交定金50万,还没有网签,马上要网签过户了,现在房主去查相关的房子信息,发现自己由于房子买的网上查不到信息,所以他的房子可以按一套交税,也就相当于可以把那38万省下来了。现在房主要求给我们8万,他自己拿30万,我不同意,按合同我一分钱都不应该给,而且我承担了双方税收风险,现在是省了,可是实际上如果万一多了,他们也不会出啊。所以我想可以分,但是我应该拿大头,卖家一直死咬要30万不放,大家觉得怎么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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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ea FROM 117.14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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