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是个证明某身份证号的人是某身份证号的人的亲妈这个简单的事...
如果派出所能确定这两个身份证号就是母子关系,开上一百份证明传真也好邮寄也好,没觉得这有啥啥不能办的...
但现在必须本人回原籍派出所才能开
并且派出所只能开一份盖章的
假设下次还要用,还要必须再回原籍开
我觉得这就是刁难
【 在 williamliu 的大作中提到: 】
: 新闻总是猎奇。
: 不存在所谓的证明他妈是他妈,是证明有个女人是他妈。而这还伴随着巨额财产的转移,当然开证明要查各项资料。
: 对于办证明的人,认为这是有些单位在刁难,但是证明很容易开的话,冒名顶替和诈骗也会随之而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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