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askspr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有二。一是我凑钱也需要时间,这个时间很有可能他已经把房子过户了。二是我不确定法院会百分百支持我继续合同。如果法院百分百支持我继续合同,那为啥还会有那么多人接受调解呢
全款是已经网签只差过户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这么操作的。你现在连网签都没做,法院不可能去强制房主网签,法院也没有这个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让你全款的都是没有实战经验的嘴炮。你该买别的买别的,不耽误。先通过中介法务部发催告函造成房主实事违约,再起诉合同违约20%违约金并申请财产保全(你会出一部分费用,大概房价的3%左右),然后等一审二审后收钱就行。保证房主比你着急。去妥协祈求的都是弱鸡,这世道不坑他们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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