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再找一个咨询一下,看看是不是说法一样,如果两个律师都这么看,那还是靠谱的
【 在 askspring (askspr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理由如下:
: 一、起诉得不偿失。个案差别太大,网友的胜诉经验没有普遍性。民事流程一年起步,对方有一百种办法在我起诉之前把房子冻结住。
: 二、合同有硬伤。没有约定网签时间,到时候对方可以以网签条件不具备作为理由。我的合同约定一百五十天完成交易,对方只需要拖够五个月即可。因为对方在国外,走的授权,他只需要撤销授权要求自己亲自完成就可以了。
: 三、无法提前预判法院支持的违约金数额,到时候可能连定金的数额都不会支持。
--
FROM 211.9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