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活见得多了。很多人不干这行不太明白,有些法官心理不是一般的阴暗,所以当事人在庭上庭下都要强硬,让他知道你不好欺负,不然随便拿捏,尤其是对体制外的人,没有关系背景的人。再提一点,大家不觉得打官司要填工作单位和职务很奇怪,官司跟工作单位有毛的关系?其实就是为了方便他们看人下菜碟。别说没打过官司的人了,甚至很多年轻律师都不太明白这里面的各种道道。
【 在 hu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打官司,说好9:30开庭。
: 你8:30就到了法院。然后一个工作人员告诉你,在这个座位等开庭。
: 结果,审理结束,也没有人叫你去出席,到了10点多钟,发现审理完毕,缺席审判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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