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应当谴责,但当下的多数的物业公司太坑爹了,有纠纷政府和稀泥不作为
【 在 cindydream 的大作中提到: 】
: 7月底成交的,当时约定业主住到10月底再走,物业一直没有交割。最近单位要报销采暖费,跟中介联系了下要怎么操作,中介帮忙查了下,业主欠了五六年的费没交。。。
: 业主先是联系了我们,各种解释他没有欠费,要跟物业公司打官司,要我们配合他不要用保证金交欠费,我们也没搭理,反正保证金还没转给他。。
: 之后业主又联系中介,破口大骂,觉得中介多事,不查我就不会知道(交费处只能查最近五年,没有欠费,中介还算负责,又去单独查了之前的历史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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