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在这扯这些有的没的,百度来的东西没人看,天底下就一个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understand? 想鸡贼,可没那么容易。
【 在 nf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和你一法盲没法扯。你先去看书,弄懂物权/债权的区别,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要件,合同无效/合同中止履行/合同继续履行/违约责任 之间的区别,再来扯吧。对了,如果这个问题继续深入下去的话,还会要涉及到不履行抗辩,以及抵押权的问题,你更闹不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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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你属于典型的有了立场以后,再去找有利于自己的理由。立场本身没什么错,大家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但是把立场认为是“理所当然”,还开嘴炮,就是你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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