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是业主是一盘散沙,物业可是高度组织化的赚钱机器
只有高薪聘请业委会主任,抵消掉保护下来的业主利益也是非常合算的。但通常指望着这个人是个无偿的圣人,也就只能跑路了。
【 在 jud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们小区是西城大社区,换物业那故事绝对能拍大片,一个女大学老师组织,先是成立业委会,街道不让,于是和街道打官司也是打了好几年,最后真赢了。成立了业委会。成立了业委会就和物业打官司。又是几年。再后来那个女老师卖房走了。不管咋样那个女老师绝对配的上知识分子得担当。当然物业还是没换成
: 发自「今日水木 on HLK-AL00」
--
FROM 221.21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