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了。
于公,你们这种组织起来就是为了换物业的,在人家眼中就是搞事情的,今天不满意物业就要换物业,明天不满意谁是不是还要再组织一次上街散步?
于私,物业有人专门负责搞zf关系,天天和街道居委会好吃好玩,总是混个脸熟,熟人来求,要不要讲点情面?
另外,很多时候街道做工作需要物业公司“大力支持”,比如疫情防控啥的,人手不够,让物业公司免费派几个保安当“志愿者”,念不念人情?这还是能说出来的,其他不方便说的,街道工作人员亲戚朋友想租个房子开小店的,安排个亲戚吃空饷啥的,利益交换不要太多。
【 在 lifewasg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街道宁可打官司也不让成立业委会的动机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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