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成功范本值得全国推广。
【 在 doubleback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们小区(在上海),换业委会换物业也走了类似的流程,但是没有打官司。街道开始阻挠我们参选业委会,但是一旦我们表明了严肃的态度,他们就转过来支持了,因为我们是完全合法的要求,他们没有理由阻止。
进入业委会以后,我们考虑过换物业或者自治,但是最后发现,保持物业不变,加强监督是代价最小的办法,物业公司本身没有太大的区别。我们制定了一堆规则(管理的,财务的,考核的),和物业的合同两年一签,现在物业服服帖帖。
这段经历让我知道,明确规则(法治)、事务、财务公开(透明化),来自民众的独立监督对于良好的治理缺一不可,靠管理者的自觉绝对不行。参与这种民间自治对于民众的民主政治参与是很好的训练。整个过程中也能深切感受到zf对于民间自发治理参与来自骨子里的警惕。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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