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出来以后,上海也改了,至少我们上次业主大会投票的时候咨询张江房办,答复说因为民法典的具体解释还没有,目前只能从严,要求投票达到三分之二,同意票超过一半才可以通过。所以我们今年的业主大会啥决议也没通过,而且看样子以后也很难。因为很多业主在国外或者出租,根本人都找不到,住在小区的业主也有一部分人不会投票,达到三分之二非常困难。
【 在 Soar 的大作中提到: 】
: 2/3在杭州、上海都是表决票送达即认为参与表决
: 在北京是投票才算参与表决
: 北京住建委的屁股是坐在物业那边的,不是坐在老百姓这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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