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很大,建议赶紧止损,看看能否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者中介的不作为的责任。
如果你当初不清楚这回事,然后稀里糊涂过户了——卖方无权处分、你作为买方善意且无过错、最终合同履行完毕,钱款两清房屋过户。物权因善意取得发生变动,房产无论如何都归你。麻烦是对方的,他们自己内部掐架去。
但是现在,你知情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想让物权发生变动,已经根本不可能走善意取得的路了。只能走继受取得的路子。让卖方对这个房子有权处分。在这个过程中本身就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即使卖方最终变得有权处分这个房子了,你能够确保在买卖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不出其他幺蛾子?前后两个过程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就是其中任一个过程中的税费问题就够扯皮的了。
以上仅供参考哈,也许说的不对。
【 在 toptall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7月左右wiwj签的约。
: 签约时,业主说房产独自所有,承诺满五唯一。
: 后来偶然机会被我们发现,业主丈夫是买房以后去世的。因为房本就业主一个人,当时嘴硬说没问题,后来可能咨询了律师,办了遗产继承公正。但是公正后,房子是业主和她儿子一人一半。而且要满五唯一,必须业主把她的一半赠予她儿子,我跟她儿子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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