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可以把屋内物品“赠与”房主
【 在 Miss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更新:
: 接到自称自如经理的电话,说我的行为构成违约,需要赔付两个月的租金,外加一个什么金,没听清楚。我说:我就是按照合同约定6月2号收房,没有违约,我也没有跟租户签订任何协议,只是提出这么一个可能性来问你们,我违约在哪里?大不了我什么都不管了,6月2号腾空收房就行了。自如经理说,这样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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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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