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按常理,你不应该扣租户押金,赔偿是赔偿,押金是押金。但租户也没按常理,非要你赔偿3个月租金确实有点过分。
我建议你,扣押金不还,就咬死了说押金已经算在上次你给租户的钱里了,别提3个月赔偿,就说上次大家说好了3个月里是含押金的。
这时候租户有两个选择,一是算了,毕竟他即使拿不到房租,里外里还赚了你1个月的房租。你损失一个月房租息事宁人也挺好的。二是起诉你要求你返还押金,这时候你可以反诉对方要求按合同履行,对方索要你3个月房租虽然说胁迫走刑事不一定能成立,但按乘人之危走合同纠纷要求返还估计还是问题不大的。当然打官司谁也没法断定法官怎么看这个事情,最终怎么认定也说不好。真走到那一步,案情简单也不用请律师,自己答辩就好。
【 在 kangqi 的大作中提到: 】
: 各位,帮忙出出主意。
: 以前跟租户一直配合也挺好的,需要买房了,告诉了租户,租户也配合看房了,但让中介尽量少打扰租户,非常有诚意的才带过去看,前期还是挺感谢租户的。
: 4月份成交了,当天晚上也立马告诉租户了,买家希望尽快过户,由于涉及小学6月份报名,因此告诉租户希望能大概2个月内退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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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8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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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