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租户合同也到期了,租户不是应该正常搬走就可以了,为啥还要赔偿
【 在 kangqi 的大作中提到: 】
: 各位,帮忙出出主意。
: 以前跟租户一直配合也挺好的,需要买房了,告诉了租户,租户也配合看房了,但让中介尽量少打扰租户,非常有诚意的才带过去看,前期还是挺感谢租户的。
: 4月份成交了,当天晚上也立马告诉租户了,买家希望尽快过户,由于涉及小学6月份报名,因此告诉租户希望能大概2个月内退房,当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RNA-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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