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是对租户要求太完美了。租赁合同应该是双方协商解除,如果协商不一致,你单方面解除时是需要按照约定的附加条件的,比如他利用房屋经营、他转租等等,如果对方一切按照合同使用房屋,你又想当方面解除合同,并非你赔1个月房租对方就要搬出,对方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你又想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你们双方就是合同纠纷,这时你应该去法院起诉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能强制对方搬家甚至扔人家东西,因为合同纠纷期间对方可以继续居住,直至法院判决。
国内往往会觉得房子是我的,我想怎样就怎样,大不了赔钱,不行就报警,让警察来赶人,事实上不是的,有租赁合同后你因房子造成的一切都视为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警察不应该管,应该去法院起诉。
【 在 kangqi 的大作中提到: 】
: 各位,帮忙出出主意。
: 以前跟租户一直配合也挺好的,需要买房了,告诉了租户,租户也配合看房了,但让中介尽量少打扰租户,非常有诚意的才带过去看,前期还是挺感谢租户的。
: 4月份成交了,当天晚上也立马告诉租户了,买家希望尽快过户,由于涉及小学6月份报名,因此告诉租户希望能大概2个月内退房,当时租户也没反对,这时也没提三个月赔偿的事。按合同(其实合同已到期,口头承诺的),答应赔偿一个月租金,或者帮忙找好房子和出搬家费,前期跟租户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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