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评论区人说,你答应3个月赔偿,人家配合后你又反悔,言而无信。
可拉倒吧。
双方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口头约定续租,这种情况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就是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随时主张终止合同。现在出租方主张终止合同就是合法合规合乎情理。结果对方抵死不从不配合,对方这个行为违约在前,楼主出于快速办事儿的前提,先假意承诺,把事儿办完最要紧,回头扣一个月押金已经是宽宏大量,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索要支付的三个月赔偿,因为无需赔偿,因为双方合同结束你就该走,你不该赖着不走敲诈人家三个月租金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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