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久说要三个月租金是合适的?房东可以不答应,找其他合法途径解决,但房东动不动上纲上线说是胁迫我很反感,有理怕啥,答应的事情和放屁到你嘴里就成合法合理斗流氓了,啥脑子。
【 在 nuisancebug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租户答应了配合却不配合,是不是把答应的事情当放屁?你谴责了他一句吗?你把“答应的事儿当放屁”这件事儿看的这么重,为什么没有看到你谴责一句租户的“答应的事儿当放屁”?请问你的标准是一致的吗?你是否涉嫌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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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MI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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