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当初房东和租户卖房前如何谈退房事宜?凭啥房东说的都是实情?然后房东说对方胁迫确是板上钉钉的话,胁迫是刑事责任了吧,你觉得这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责任?
【 在 qiaodog 的大作中提到: 】
: 艾玛,租户出尔反尔言而无信,索要三个月房租才能落实之前的配合的承诺,在你这里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是无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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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当初被胁迫现在想挽回损失,在你这里就是言而无信是鸡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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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好一个手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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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MI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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