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的确不地道。但是,写这么多也没用,租赁期间房子使用权完全归租户,三个月租金让进来看房相当于协议出让部分使用权,压根就不算敲诈好么。推荐找第三方(中介公司),租金少,每年少收一个月租金,怎么感觉像是中介的推销人员:-)
【 在 hgf4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是要找个第三方来约束客户。合同里面都有单方违约赔付对方一个月房租做为违约金。客户的行为算是敲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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