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WUYE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方行使自己合法权益而已,谈不上小人吧。如果他们是有意误导你,那他们更像是骗子,而你是个傻子
: 白纸黑字的合同,是你自己缺乏经验听信了他们口头说的“不要钱”“再商量”,签了字就得认。法官判法的依据也在于此,不管你们口头说了什么,都只是沟通的过程,最后你签字确认了。当然啦,只判了6万没判几十万也是考虑到了你们沟通的部分了。至于为什么是6万不是8万也不是4万,这就完全看法官了
:
我是在对方口头基础上,我说我相信你们我签字。所以口头是合同签字的前提,这时应以口头为准。当然这是我自己看法。
--
FROM 120.24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