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shuaigege 的大作中提到: 】
: 想起我以前认识个朋友,是个老板,雇了个人,签了一年合同,年薪40万,月发2万,其余16万作为年终奖,干了有半年,觉得不合适,把人辞退了,赔了一个月月薪
: 这个人反手把公司告了,要求补发8万元年终奖,胜诉
: 这个老板逢人就说,遇到小人了!!!
: ...................
你举得这个案例和我这个事很类似吗? 我是不得已而逾期,签合同时我就告知对方有逾期的可能,口头承诺不要钱后来反悔要20多万,我也愿意为因为我逾期对他损失进行补偿,你觉得见利忘义的人不是小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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