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打赌,你这房子卖价肯定合理的。买家能给高价肯定也考虑你承诺的户口快速迁出的因素。最后合同成交价是双方综合考虑后博弈的结果。结果后面出来,你说你户口迁出存在不确定性,把这个不确定性的损失让对方承担。
实质是是你不认为不确定性的事件有价值,不需要赔偿。自己占着不确定性的利益,却又不愿付出代价。你看你举的个案例子也是拖延十几年的老赖才是赔几万,把自己都比作老赖,自己才2个月,理应不陪。完全都是从自己角度出发。看不到别人可能转手卖给有小孩的迫切入学的高价新买家的机会。
你觉得买家没有损失,岂不知人家可能错过几百万的生意
最后几百万的大交易,法院判违约赔偿几万,还不是很小么。换其他工业交易早就是总价20%的违约金。
自己违约还说对方小人,也是醉了。
【 在 buxiaod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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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不要信口开河。房子价钱已经进行了让步,因为交房时间是8个月,户口是6个月,为什么是6个月也是我随口说的6个月差不多,但存在不确定性。对方就说那就按6个月写吧,看到违约金条款后我才觉得不妥,对方说不要钱就是督促我尽快迁出去,这种前提我才签的字。 我哪里鸡贼? 提前告知风险,预见会发生逾期提前告知并主动2次协商赔偿他们的损失,对方不仅不承认之前说的不要钱,还狮子大开口要高额赔偿金。 口头一套背后一套,这就是你所谓的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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