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你既然表达了“对方如真有损失,你可以赔偿”,那按照合同,对方的真有损失就是20万,法院判了6万,我觉得已经对你很好了,少给14万。你赔偿就是了。
你自己口头承诺不遵守?还是你认为别人真没损失?
【 在 buxiaode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家明知户口有不确定性还买,说明他可以承受风险,口头说不要钱说明这个风险很小可以忽略。实际上也是他们就是无任何损失。 既然说过不要钱,我才逾期51天,从口头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来讲,我是认为不赔偿。但同时也表达了如果对方真有损失我可以赔偿损失,也是我对我自身逾期的一种责任担当。这个社会不知道怎么了,背弃口头承诺,见利忘义的人竟然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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