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音你录的是双方的沟通过程,没有侵害对方的隐私,因此录音是合法证据。如果法官说录音不合法,你可以去上诉。
2、录音中对方态度前后不一,男女也不一,“不要钱”、“再商量”,表述有矛盾,因此无法确定对方的意思。是你从对方说的话中挑出了你希望的“不要钱”来理解。
但是从法官的角度看来,无法从录音上判断对方一定“不要钱”。所以无法支持你的主张。
所以,只能按照合同判。法官减免了你一些赔款,也是对的。
【 在 buxiaod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卖方,卖掉唯一住房再买。必须买到房子才能迁出户口。合同规定6个月我方迁出户口,违约金每天万分之五,签合同当时我提出异议违约金过高,我方存在不确定性,对方女人说不要钱,对方男人说不会按照这个违约条款,到时再商量都行(对方坚持不同意把这句话写在纸面上,但我
: 录音了),表现的很好沟通样子,在这基础上我才签的字。 后来快到合同期限时我两次找买方进行沟通,提出给对方造成损失愿意赔偿,买方态度不好,坚持要高额违约金,不承认说过不要钱的话。最后等我买到房再迁出户口共逾期51天。买方没有结婚也没孩子,对他们来讲没有任何损失
: ,但是还是起诉了,起诉我按合同违约金20多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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