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ivy2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2020年底媳妇怀孕,着手看房,挑来挑去,2021年3月15日定了西城平安里的房子,合同约定2021年8月15日完成过户。非常开心,因为8月15日也是孩子的预产期,开始憧憬一家三口在房子里的快乐时光。
: 2021年3月起,北京房价突然暴增,5月20日卖家提出房子有她前夫17年的居住权,让我考虑清楚,如果不买了就双方解除合同。面对暴涨的房价,我在咱们学区房版发了求助贴,求介绍律师,并真的找到了靠谱的孙律师。
: 在律师的指导下,要求继续交易,然后卖方开始玩失踪,丢失户口本,但自始至终卖家不吐口解除合同,我也明白,就是为了又不卖房又不承担违约金呗。双方耗到8月10日完成网签。8月11约办理监管账户付首付,卖家张口问:合同约定8月15日过户,那天能过户么?不能过户就不办账户。买房这事就以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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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 中介要求提前24小时把钱存入监管账户即可,有的比较谨慎的中介会要求提前48小时存入监管账户,也就是你把收入款存入你的银行卡就行了。 这样看的话,你当天存了钱的话,不管卖家威不威胁你15日能不能过户这个点,他都得配合着来了,如果不配合,违约的肯定不是你了。
如你所说,8月11日你们约定去办监管存款。这里实际上的动作就是双方提供一张监管银行的银行卡。这个银行也可以有多个选择,不一定是中介所说的那个银行,这时间上完全够用的。但至于你为什么没有在8月11日存入,这个你应该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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