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有点不太合理,社会还是有秩序的,例如,房价飞涨的时候,房东不以低房价愤怒地希望我损害我的利益,以低房价卖给我损害他的利益。这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房子原有属性已经是确定的,而且房子这种东西出售的时候性状是明确的,不能因为突然某些人有需求没有满足就说是损害了他的利益。旧房子装电梯这种事,本身是否合理都说不清楚,为啥不满足他就说是损害了他的利益?只能说是他想人的额外收益没有收到,跟已有利益被损害还是两码事。
【 在 inmatrix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好相反,社会几乎总是一部分人妨碍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 装电梯是高层妨碍底层的利益,不让装电梯是底层妨碍高层的利益。反正两难全,总有一方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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