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房子1000万,A银行未结清贷款500万,卖家自己想办法筹500万先把贷款还了,然后买家在B银行重新贷款600万,B银行批贷、过户,B银行把600万贷款直接打给卖家。
现在,房子还是那个房子,卖家不需要先还A银行这500万,买卖双方直接走过户前的手续,首付、B银行批贷、过户,然后B银行直接把贷款中的500万给A银行,剩下的100万给卖家。
不知道政策是不是这么着哈,这是我的理解。
【 在 Tschu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哦,那你说说以前没有“带抵押过户”的时候人家是怎么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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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DHAMGG FROM 123.103.9.*
FROM 123.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