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一下广州的经验。
1、到底能不能一票否决?
“大量的加装电梯案例显示,并不是所有的业主都有一票否决权。因为旧楼加装电梯是对原有垂直交通的改善,所以对原来的建筑多多少少都会有影响,但关键是这种影响是否形成了“占有业主专有物业”。如果加装电梯后建筑的通风、采光、通行并未违反国家有关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并未“占用其专有物业”的,业主并没有一票否决权。反之,如果存在“占用专有物业”,通风、采光、通行方面违反了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则业主有一票否决权。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业主之间协商,取得该部分业主同意,加装工程才能进行。”
2、什么情况下算是影响了通风采光?
“《技术规程》第2.1条结合图文明确了对严重遮挡的界定,具体为增设电梯方案的梯井(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主要使用房间(卧室或起居室)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大于或等于6米,不属于严重遮挡的范围。其中对于“严重遮挡的界定”是结合消防、日照、通风等有关规定、全市老城区住宅建设的客观历史情况等综合论证提出的。”
3、政府在协调中应起到什么作用?
“针对加装电梯中大量的业主纠纷和邻里矛盾,新办法也进一步健全协商机制,引进了协调平台,强调了街道办、镇政府等基层组织应当加强指导和协调。”
像北京这种,虽然有2/3同意,同时又没有反对者,这种条文就是不引导,不担责,无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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