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大家都不了解这个政策,我看了看,他这个计算方式应该是正确的。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也就是说房屋贷款最多每个月有1千元免交税。也就是一年有12000元不用交税。
20%的就是2400元。
我的理解。理论上是要保证你的贷款余额最后一年要剩1.2万左右。
【 在 cocacola89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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