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6楼,本来要装的,后来仔细读了合同又不装了,除了2/3的要求之外,后期的电梯使用费每年3千多,出现意外也是住户分担,如果因为装电梯出现墙体开裂变危房也是住户自己承担风险,感觉这个合同和医院手术签的知情同意书差不多,电梯公司把自己的责任摘的一干二净,所有的风险都是交给住户,住户装电梯出钱,使用出钱,维护费用电梯公司赚了,出现任何的意外都是住户平摊,
【 在 liucamcom 的大作中提到: 】
:对于符合加梯条件的住宅单元,只要本单元超过三分之二的居民在“加梯地图”上同意加梯,就将被优先列入各区加梯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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