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是商业地产嘛
【 在 mataoabcb 的大作中提到: 】
: 商住肯定要交,住宅也已经有交的了,但应该不是所有的都要交。
: 还有一个说法是自己居住使用的可能不需要交,但是如果以后要交易就要交。
: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排名前列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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