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衷业委会的,基本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无赖。
另外,业务会是明显是 责、权、利不对等的,业委会没有任何法律上需要承担的责任,但是有很大的权利,所谓的代表小区业主行使监督权。
物业不作为你还能去告物业找物业扯皮, 业委会乱搞,你连告的主体都没有。想把业委会乱搞的人弄下去,你还得花费大量精力去联系众多业主,谁有那精力。
总之,成立业委会纯属给小区再找个爹。
【 在 skysky0101 的大作中提到: 】
: 啊,不会吧,业委会不是小区业主选出来的吗?为啥会衰败的更厉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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