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按规则来没问题啊,开发商拿地的时候,拍地的时候,就规定这块地是限购的。开发商卖房的时候,买家就知道这房子以后卖的时候是限购的。那愿意买地的开发商和个人就自愿拍地和买房。
但是近几年很多地块,开发商拿地的时候没有说这地块以后要限购,只能卖给有购房资格的人。还有很多二手房房东,当年买房的时候没有限购,买房合同里也没有写这房子以后只能卖给某一类人。后面突然加了这么一条,不算侵犯房东产权吗?
限购可以针对新拍的地块,新建的房子,怎么能任意更改规则呢?
现在的房地产困局就是规则的任意更改搞坏的。
【 在 juda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家这个限购就是为了保护低收入得人啊,不让高收入得抢房子,没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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