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对,
在美不能无故没收,
但几代,也就没了
【 在 laoxinzhe 的大作中提到: 】
: 赖 ,
: 唱星的那点财富,在海外还不足以作威作福。那个年代虽然是巨款,但是通货膨胀很严重,所以手里的那点钱也就很快不算什么了。而且跑得很快、匆忙,没有洗出去很多钱。
: 潘的财富,那是合理合法卖股权出去的,唯一有点问题是违反了外汇管制,但那不是大问题。。不是币圈的那些黑产,或者电诈的那些非法所得。中国、美国都不能无故没收。如果开了这个先例,那美国的所有国际资本都跑路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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