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北京第十三届攀登中央塔大赛
报名通知
一、 竞赛日期、地点:
日期:2007年11月3日(星期六)上午九时。
地点:中央广播电视塔。
二、 竞赛组别:
1、青年女子组:16-35岁(1972年1月1日-1991年12月31日);
2、青年男子组:16-35岁(1972年1月1日-1991年12月31日);
3、中年女子组:36-55岁(1952年1月1日-1971年12月31日);
4、中年男子组:36-55岁(1952年1月1日-1971年12月31日);
三、 参加办法:
1、凡符合以上年龄分组的中、外人士,有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者均可报名参加。本届比赛限报名额为200名。
2、报名时间、地点:自10月15日(星期一)起,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在兆悦体育文化交流中心(宣武区虎坊路11号236房间)
3、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生需持户口卡或学生证,军人需持军人证,外宾需持本人护照或有效证件。
4、报名费:国内人员每人交25元人民币,外宾每人交50元人民币。
5、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需有医院出具的适合参加本项竞赛的体检证明(心电图、肺活量、血压均正常)。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在比赛中发生意外伤病者,责任自负。
四、 竞赛办法:
本届比赛系个人赛。起点在中央广播电视塔前栈桥出发,绕塔两圈后进入塔内逐级攀登楼梯至19层为终点(1层至19层垂直距离225米,共计1597级台阶)。
1、运动员比赛服及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下发;比赛时号码布必须始终固定在比赛服胸前。
2、运动员凭比赛服和号码布于赛前1小时到各组集结地点进行检录,按大会统一规定时间分组鸣枪起跑。
3、运动员在比赛时不得推人、拉人、挤人,必须从右侧超越,运动员途中休息必须在靠墙一侧,不得防碍他人正常比赛。
4、各组关门时间定为鸣枪后40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女子组没有攀登到12层,男子组没有攀登到14层者,必须听从裁判员指挥在指定楼层乘电梯返回一层大厅,不得继续上行。
5、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员、工作人员的指挥、引导。到达比赛终点进行短暂停留休息后,听从裁判员指挥乘塔内观光电梯下塔,获奖运动员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集合等候领奖。
6、对不符合分组年龄要求、冒名顶替和故意违反规定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五、 奖励办法:
1、青年女子组录取前八名;青年男子组录取前十五名;中年女子组录取前六名;中年男子组录取前八名分别给予奖励。
2、参赛运动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攀登到终点者均可获登塔纪念证书一张。
联系电话:63582029 63582050
联系人:王占元
北京兆悦体育文化交流中心
2007年10月23日
--
FROM 219.224.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