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第一部分 活动简介
1.活动发起:viva2000(87495667)
2.活动时间:2005.02.26(星期六)
3.活动强度:绿野1.0级一日休闲活动。景点探幽。行进速度约2.5km/h。
4.活动行程:时间表是队伍的大致行程,领队据此来组织协调队伍行进速度。
09:00 346路颐和园站
10:00 抵达346路九王坟站,点名
10:30 抵达九王坟
12:00 抵达346路西埠头站
13:00 抵达七王坟,午餐,就近登山,周围就是凤凰岭景区
16:00 下山
17:00 抵达346路西埠头站
18:00 抵达346路颐和园站
5.活动装备 春秋防风、夏季防暑、冬季保暖、保护膝盖、适量运动。
1)鞋帽:登山鞋(或厚底运动鞋)、帽子(头部保温及防止树枝剐蹭)、备用袜子等。
2)衣物:冲锋衣裤(防水透气乃雨雪天气必备)、速干衣裤(迅速干爽乃天气潮湿必备)
抓绒衣裤(保暖良好乃低温天气必备)、排汗衣裤(迅速排汗乃闷热出汗必备)
长裤长衫(正常衣物乃防止剐蹭必备)、方巾、护膝等
3)器具:登山杖、指南针、手电(或头灯)、手机、手台、GPS。保持足够电池和储值!
队员务必至少携带一种移动通信设备,如手机、小灵通、对讲机、手台等。
否则拒绝随队。对讲机频率437.900MHz。
4)食品:至少按每kg每小时携带0.003L(春秋)0.005L(夏)0.002L水(冬)、午/晚餐等。
5)药品:创可贴、绷带、云南白药、止痛剂、十滴水、季德胜蛇药、个人特药等。
6)救生:20M救生绳、救生毯、救生哨、便携军刀等。(多一份装备多一份安全)
7)备注:凡着皮鞋、拖鞋、侮辱国家民族衣物、冬季赤身露体、夏季羽绒棉袄者一律拒绝
6.费用预算:0元 【无公摊费用,车票门票自理】
7.路线说明:
七王坟位于北安河西北10余里的妙高峰古香道旁,是清宣宗第七子醇亲王奕轩之墓。
七王坟址早在唐代就是佛家圣地,“西山八院”之一的香水院就指这里。墓地有四个宝
顶:正中为奕轩之坟,左右是三个福晋之墓。墓地建筑依山势而设,由低到高,层层有
序,顺着一百多蹬石阶拾级而上,首先看到的是碑楼,碑文记载着醇亲王的生平。碑楼
西边有数棵粗壮挺拔的古松,碑楼后是一个石拱桥。石阶顶端,便是七王坟墓地。墓地
的北边,是七王坟的阳宅。该宅由四个院落组成,院内有祠堂、享殿、过厅、走廊、花
园等,布局幽静完整。院中有大小建筑数十间,最低层北跨院的一座殿堂内,有一块石
碑,记载着修建七王坟的经过。
醇贤亲王奕譞,宣宗第七子,德宗生父。咸丰九年封醇郡王。同治三年加亲王衔,同治
十一年,进封醇亲王。光绪十六年薨,年五十一。定称号曰皇帝本生考,光绪十八年葬
西山妙高峰。宣统帝即位,定称号曰皇帝本生祖考。
奕譞第五子载沣光绪十五年封镇国公,光绪十六年继袭醇亲王,宣统帝即位后受任监国
摄政王。1951年薨,葬于福田公墓。
九王坟位于北安河乡草场村西南。是清宣宗第九子孚郡王奕譓之墓。
园寝中的石桥、碑亭、仪门、享殿等建筑保存基本完整。
孚敬郡王奕譓,宣宗第九子。文宗即位,封孚郡王。同治十一年加亲王衔。光绪三年薨,
无子,以愉恪郡王允禄四世孙奕栋子载沛为后,袭贝勒。卒,又以奕瞻子载澍为后,袭
贝勒,坐事夺爵归宗;又以贝勒载瀛子溥伒(溥雪斋)为后,封贝子。1966年卒。
第二部分 报名须知
1.队员资格:队员应为中国公民或取得在华永久居留权之外籍人员,并符合如下条件:
1)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完全理解和认同活动计划。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3)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参与户外活动的疾病,具备参与本次活动的体能要求。
2.报名方法:按照格式(网名/手机/周*确认)跟贴标题报名。 【拒接电话和短信报名】
3.限人说明:全队限20人。根据绿野履历和报名时间限人。
4.集合地点:2月26日 9:00 346路颐和园站
5.天气预报:请查阅www.tq121.com、www.cma.gov.cn、www.t7online.com或拨121。
6.活动计划的取消和变更将在2月25日18:00前公布,请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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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活动性质及职责定位
1.活动为非商业化自助AA旅游。自由结合、自愿参加、自担风险、自负责任、团结友爱、
团队精神。
2.领队组职责定位
1)领队组由总领队、领队、收队组成。总领队由活动发起人担任,其余从队员中甄选。
2)总领队有权根据天气、装备、体力等因素决定队员名单、乃至取消、变更活动计划。
3)领队组有权组织协调活动、调用食品药品以及各种装备、处理各种紧急事态。
4)领队组有义务维持队伍整体性,有权阻无组织纪律行为以及各种危险行为。
5)领队组无权约束任何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自由权。
3.财务官职责定位
1)财务官由除总领队外的队员担任。必须经全队选举产生。
2)财务官有权组织队员探讨、质询领队组的财务方案。追缴队员拖欠的应公摊的费用。
3)财务官有义务监督相关收费机构、并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公布活动中产生的公摊费用。
4)财务官有义务承担因财务报告产生的一切财务问题并接受队员监督。
4.队员职责定位
1)队员有权参加或退出活动、有权将自身任何问题告知领队组。
2)队员有权选举财务官、要求财务官(CFO)及领队组公布和就财务问题答疑。
3)队员有义务携带活动所需装备、按照规定时间集合、服从领队各项安排。
4)队员有义务注重环保生态,请自带垃圾袋将垃圾收集好放到垃圾存放点。
5)队员有义务注意护林防火,严禁携带火种上山,进山前请自觉销毁!
第四部分 紧急预案
1.发生紧急情况后,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领队组组织队员全队表决。事态紧急时,总
领队有权直接作出指令。
2.行进方式:体力较强者在后队,体力较弱者在中队,危险路段领队负责探路。
3.突发状况
1)体力不支:根据实际情况,领队组有权选择休息、帮助减负、护送下撤等方式。
2)急性疾病:活动暂定,组织抢救,直至患病队员病症解除或得到医务救护后继续活动。
3)人员伤亡:活动中止,组织抢救,迅速报警,女生和体力较弱者先行下撤。
4)天气突变:根据装备情况,本着最安全的方式继续或中止活动集体下撤。
5)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最安全的方式中止活动集体下撤。
6)刑事案件:所有队员进行有效救助,无效时迅速和 110、119、999联系。
4.强行离队:紧急状态下,不顾集体利益,强行离队者。列入黑名单。
第五部分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商业化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
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
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
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
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
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财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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