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年4月7日weixix和woshizhizhu (补天)两位同学在BBS上发表《提醒新来者注意这
家黑公司(翰林汇软件)》一文,本公司作如下声明:
扣除个人所得税,是所有正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做到的,本公司所做合理合法,我们也一
直是按此规定执行。希望诸位同学理解,也希望同学们从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角度稍稍思考
一下。鉴于学生们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决定以后支付测试费用一律为税后价格,其中国家规
定税收部分由公司承担。有些人认为收入800元以上才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把“工
资薪金所得税”与“劳务报酬所得税”两个概念混淆了。
本公司外聘测试人员付费以工作时间为标准,工作质量为参考,一般在招聘时都有详细说
明。
本公司长期以来和清华、北大等大学诸多学生有过良好的合作,以后还会有更广泛的合作
。我们对绝大多数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学表示感谢,并且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多支持。
另外woshizhizhu (补天)同学提及林萍一事与本公司无任何关系。
北京翰林汇软件有限公司
2003.4.9.
附:摘录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项目”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
知
京地税个[1997]413号
我国实行代扣代缴制度。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
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对计算的应纳税款,从其所得中扣除并缴入国
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这种方法可以有效控管税源、防止税款
流失。扣缴义务人是指凡是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
人,单位包括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各种类型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项目”征收管理试行办法
第五条:凡单位聘用外单位人员,支付从事劳务报酬所得时均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
税。
第六条:为加强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的征收管理,兹对劳务报酬所得按下列办法扣缴个人所
得税。
(一)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1000元的(含1000元),按预扣率3%全额计税。
(二)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按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依
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按减除20%的费用后依照20%的比例税
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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