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软件的同事们:
我们原来是你们的同事、战友!
我们是忍无可忍才离开这个不人道的公司!
向你们诉说我们的遭遇!向社会控诉不人道的非法行为!
兔死狐悲、唇亡齿寒!我们的遭遇也许明天就会发生在你们身上!
我们会在近期将这个不人道的公司送上法庭!
未雨绸缪,我们提请你们,尤其是刚毕业的员工擦亮眼睛,留心其中的欺诈、霸道、
非人的行径!
同情我们、默默的支持我们!
我们的遭遇1:公司招聘时许下了这种优厚的条件,怀着憧憬进入公司。签订劳动协议
的时候,发现其中关于劳动报酬的条款含糊不清,向人力资源经理询问时得到的答复是:
“大家都是这样,放心吧,公司不会欺骗你们的!”。实际情况是,刚过了试用期,工资
立刻比试用期的工资还少500。此时再问,得到的答复是:“公司有权决定员工的工资!”
我们的遭遇2:我在实习期间大约一个月的工资被无故克扣。我向相关人员查问时,得
到了如下的答复:“可能有旷工的情况!”,而我事实上该请的假都请了。说出如此不负
责任的话,我让她解释两个问题:“既然我有旷工的行为,被你扣了一个月的工资,你为
何不通知我?”,“我既然在实习期就有那么严重的旷工行为,你为什么还继续招聘我为
公司的正式员工?”,这两个问题她都回答不了!
我们的遭遇3:我辞职时,单位单方面宣布我违约,被我们当场依法严辞拒绝。公司便
以强扣档案户口来要挟!我本来定于今年”十一“结婚。我本着破财消灾的心理,希望能
与公司了结此事。未料其竟然”趁火打劫“,提出的金额是我在公司工作一年所能积蓄的
2.3倍。由于其强行扣留档案的恶劣行径,我结婚的事情一直到现在都无法实现!
我们的遭遇4:由于其强行扣留档案的恶劣行径,我们其中一人至今无法正常就业,只
能以临时工方式赖以糊口!
... ....
大唐软件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明显违反《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规:
1. 违反劳动法第19条。涉嫌招聘欺诈!诱骗员工签订不平等的劳动合同!
大唐软件在招聘时承诺优厚的条件。待员工进入公司,过了使用期便继续维持低薪,甚
至一过试用期即无故降薪。大唐软件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以极其含糊的语句约定劳动薪酬
,拒绝列入明确劳动报酬的条款等正当要求,为随后在劳动报酬上动手脚,坑害劳动者,
埋下伏笔。
“《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2. 克扣工资,我已经向海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 违反劳动法第4、89条。违反《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制定明显违法的
规章制度。
当劳动者与公司有争议辞职时。大唐软件不是依法行事,解决劳动争议,而是非法扣留
档案,强行剥夺员工的就业权、婚姻权、社会保障权。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1992年6月9日 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
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
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
“《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
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号召大家勇敢的站出来,揭露其不法行为!
你们深受其害的战友、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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